盈江县畜牧兽医局是盈江县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,为正科级行政机构。其职能是负责盈江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工作,依法行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权、行政执法权、监督管理权、证照审发权、工程审验权、技术监测权等职权。
盈江县畜牧兽医局的主要职责:
(1)宣传贯彻执行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及畜牧产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;负责全县畜牧兽医行业管理工作,研究制定全县畜牧产业发展的政策、措施并组织落实;负责畜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和资源配置,拟定畜牧产业发展规划、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(2)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监督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、兽医医政、兽药药政、饲料监管、畜禽定点屠宰等行政执法管理工作;负责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监督、管理、仲裁和地方性行业规章的制定。
(3)制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划和计划,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、检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工作,有效预防、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;负责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和执业兽医制度;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。
(4)制定全县畜牧科技推广的计划、方案及措施,指导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工作,组织实施畜牧科技推广项目;负责全县畜禽品种资源保护,推广畜禽优良品种和畜禽繁育、饲养新技术;负责全县草地资源保护和草山草坡恢复建设工作,指导退耕还牧还草工作。
(5)制定畜牧兽医科技、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;负责指导畜牧兽医学会、协会的工作,参与县内畜产品流通的行业管理,积极引进资金和先进技术,开展畜牧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,促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。
(6)负责畜牧兽医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、申报、审批和验收;负责畜牧兽医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统筹安排使用县级资金和上级部门划拨资金。
(7)负责管理全县畜牧兽医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、干部考核、职称评聘、个人档案及机构编制工作;负责全县畜牧兽医队伍建设、体系建设、技术培训、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。
(8)承办县委、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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